针对我院兰州生源较多的实际情况,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宿舍楼及宿舍管理规定》、《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住宿管理的补充规定》、《土木工程学院加强学生校外住宿和校外上网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年新生报到后,一月内由指定班干部将兰州生源学生的
自然情况(人数、宿舍号、家长联系方式等)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所有兰州市学生必须执行学校、学院制定的有关住宿规定,
除已办理走读手续者,每周日---周四必须在指定的宿舍、指定的铺位住宿。因特殊原因需回家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批准,否则一律视为夜不归宿。
三、不论是否办理走读手续,必须参加早操签到。
四、已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其住宿由家长负责。班主任、辅
导员要经常与家长联系,若发现其不在家中,又不在校内住宿,取消其走读资格,视为夜不归宿,并做严肃处理。
五、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