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8年11月9日第七次团学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总 则
为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履行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职能,进一步热情、高效地为全院同学服务;同时,也为更好地开展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维护我院最广大同学的利益,协助我院党政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分团委学生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两委会)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学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宗旨:以广大同学利益为本,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提高土木工程学院影响力。
第三条 分团委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院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学术、文化等校园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做好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院系教学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院系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同学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理论联系实际的成才之路。
(五)指导学院各社团及各班班委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分团委学生会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一)分团委书记由分党委指派政治素质较高,有共青团理论素养和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
(二)分团委学生会设分团委副书记两人、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下设团学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科技部、体育部、生活部共7个部门,其中团学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3名。
(三)分团委学生会直属社团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清风文学社、年华艺术团、谈“校”风声栏目组组成,社团负责人为两委会主席团成员。
(四)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由团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在任期内,主席团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建议和本人表现,由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讨论,罢免不称职人员和增补新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一)分团委书记职责:
1、 在学院分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分团委的各项工作,抓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分团委委员的积极作用,指导帮助学生分会开展各项工作。
2、 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从本院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分团委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实施各种有意义的教育、文娱活动,安排并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大型活动,推动基层活动发展,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3、督促检查分团委、团支部委员工作职责的落实,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参加团支部、团小组的生活会。
4 、定期安排青年团员团课,不断对青年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团的性质、任务和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觉悟。
5、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审定团的发展计划,作好发展对象考察和诏令团员离团工作。做好新生团员团籍审查,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6、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树立先进,抵制不良倾向,按职权范围提出团员的奖励与惩处意见。
7 、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向校内外各类刊物投稿。
8 、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开具介绍信,做好团证颁发及注册管理工作。
9 、向学院分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抓好学生的各项社会实践工作。
10 、做好学生早操、上课的检查、考勤工作以及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鉴定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完成院行政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 协助分团委书记开展工作。
2、 组织、协助、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3、 搞好分团委自身建设。
4、 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5、 负责分团委学生干部招聘。
6、 协调分团委与团支部的关系,搞好推优工作。
7、 及时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
(三)学生会主席职责:
1、 在院分团委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抓好学生会自身建设,发挥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学生走成才之路。
2、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召开学生会常委会、全委会及学生干部会议。
4、督促各部委员工作职责的落实并听取他们的汇报。
5、 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6、 深入学生,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上情下传,下情上达。
7、 及时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情况。
8、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根据分管部室,组织、协调、督促各部开展工作。
2、协助分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
3、抓好学生早操出勤、宿舍卫生检查工作。
4、督促各部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
5、负责各部学生干部的招聘。
6、召开各种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计划。
7、协调好学生会及班委会之间的关系。
8、向学生会常委会汇报工作。
9、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五)团学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以及班长的签到考勤,做好汇总备案和公布等工
作。
2、负责学院各种活动的考勤,及时做好统计、公布、备案等工作。
3、根据各部的工作特点,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负责各类文件、信函、材料的收发、传递工作,做好材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5、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考勤以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6、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作好总结,并向各部室及学生传达。
7、充分发挥团学办公室的督促职能,调动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8、两名团学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社团办公室、党员之家的管理工作。
(六)分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团组织结构的不断完善工作及团内处分情况。
2、负责团籍管理、复审工作;负责吸收新团员及补办团员证、团徽。
3、负责每月我院团费收缴工作;每年度的团员民主测评及团籍注册。
4、负责团组织生活的安排、检查及推优入党等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干部的考核等工作。
6、协助分团委各部室搞好日常工作,服从办公室的调配。
(七)分团委宣传部职责
1、努力搞好报道工作,争取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投稿,发表文章。
2、宣传我院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
3、每次活动结束后,负责稿件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4、积极协助分团委其他各部开展宣传工作。
5、制作横幅、标语、宣传画等,搞好每次活动的宣传动员。
(八)学生会学习部职责
1、选拔我院学生参加各种技能大赛。
2、负责我院本科生的素质拓展认证、培训及管理等工作。
3、积极与老师联系,定期开展学术报告。
4、搞好我院学生学术类活动。
5、成立各种学习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活动。
6、定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
7、负责学院各年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8、负责抓好我院学生自习考勤工作,安排自习考勤人员。
(九)学生会科技部职责
1、负责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的作品征集及“挑战杯”比赛期间的各项工作。
2、负责学校、学院各类科技类活动。
3、组织学院学生开展科技活动。
4、积极与校内外科技团体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十)学生会体育部职责
1、抓好我院学生早操出勤工作,安排早操值勤人员。
2、组织同学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拔河赛等)。
3、抓好赛前训练工作。
4、督促各班认真开展体育活动。
5、届时组织参与校运会。
6、届时组织开展毕业生篮球比赛。
7、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室开展工作。
(十一)学生会生活部职责
1、负责本院学生宿舍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2、负责推荐“文明宿舍”和“卫生先进宿舍”。
3、及时了解和反馈本院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有关要求。
4、负责了解并向同学们及时传达学校、学院各种有关生活方面的文件精神。
5、配合其他各部开展活动。
6、负责向学院反映学生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六条 社团工作职能
(一)在分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下发挥自身特点,立足学校开展日常工作。
(二)享有《兰州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赋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青年志愿者协会职能
1、发展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与社区建立长久实践基地。
3、开展“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奉献爱心”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4、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队、开展及总结工作。
5、负责我院本科生的素质拓展认证、培训及管理等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我院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
7、接待来我院进行学习、采访及联谊的组织或个人。
8、协助其他各部室积极开展工作。
(四) 清风文学社职能
1、办好各类团学刊物,使之集思想性、知识性、文学性为一体。
2、定期制作学院报纸及刊物《CE空间》。
3、适时宣传上级精神、党的教育事业及学校、学院各种活动。
(五)年华艺术团职能
1、开展丰富的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外生活。
2、配合学校工作,负责抓好我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的参赛及演出工作。
3、搞好“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具体负责每年一届的年华晚会。
4、与其他高校、院系搞好联谊活动。
5、负责学院相关活动的礼仪工作。
(六)谈“校”风声栏目组职能
1、负责谈“校”风声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开展。
2、负责辩论类活动的开展。
第三章 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七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自身管理制度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学生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密切联系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八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每两周召开一次两委会全体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另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主席团会议,各部内部会议自行决定,如遇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 与会人员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各部总结前一阶段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并汇报近期即将开展的工作。
(三) 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途不得擅自离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迟到十五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缺席每次扣1分,累计缺席三次者将按自动辞职处理。
(四) 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记录,办公室做全会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携带与会议无关的报纸、随身听等物品进入会场;并将各种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档。
(五)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向主席团审批,交与团学办公室登记,请假手续才以正式生效。
(六)会前由团学办公室宣读到会情况。
第九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环境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人员要注意仪表仪态,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和进行与分团委学生会无关的活动。
(三)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办公室主任掌管,任何人未经主席、办公室主任同
意,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四)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注意节约用电,务必做到人走灯灭,窗关门锁。
(五)各部如需使用办公室应向主席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应
保持办公室内整洁,使用后务必使办公室物归其位。
(六)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外借。
(七)爱护电脑,应按正确方法操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室设备,并在使用电
脑等设备完毕后按正确的方法关机。
(八)办公室人员应团结友爱、合作互助。
第十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分团委学生会主办的各种简报、期刊底稿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等。
(二)档案的收集
1、各部门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主席团递交一份学期工作计
划。
2、活动档案的收集:
(1)部门活动申请,包括活动目的、策划及经费预算。
(2)有关各部门活动资料包括节目单、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象资料。
(3)活动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将以上材料在活动结束一周
内交与团学办公室归档。
3、工作档案的收集:
(1) 建立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目录,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
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 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
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细地加以记载,分管常委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3) 团学办公室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会议记录及其他部门会议记录的统
一管理、存档。
(三)档案的整理
1.收集的零散资料必须立即进行整理,按档案内容进行分类。
2.档案整理的原则是:必须保持文书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始资料的基础,便于管理和使用。
(1)由团学办公室每两周进行清理和检查,如有遗失或残缺应立即汇报并进行补
救,对于事故的负责人视轻重给予处罚。
(2)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没有证明的一律不得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登记,
登记时应注明姓名、部门、职务、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各部借阅必须遵守“从哪里取,放回哪里”的原则,借阅归还后立即注销。
(3)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档案内容或破坏档案。
(4)档案资料属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
第十一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活动申报制度
(一) 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二)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先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递交申请书填写相关活动申报表。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总计预期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三) 主席团通过后递交主管老师审核讨论并给予批示,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 申请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学生干部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
第十二条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经费运用制度
(一) 院学生会经费来源于学院拨款和争取社会赞助等。
(二) 活动经费由学院分团委统一管理。学生会帐目由主席负责,安排专人负
责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院学生会经费用于全院学生举办各项活动和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之无关的活动。
(三) 各部、社团按活动列出经费预算,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上报分团委书记主席团会议有权压缩或增加预算以及根据各部工作情况对经费使用做适当调整。两委会所需的各种设备物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十三条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团学办公室每天由两人负责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和14:30—18:30,遇临时事件需要延长时间的,以工作要求为准。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未能到者须提前向值班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席。值班中途因故外出,应向值班负责人请假,办公室必须保证有值班人员留守,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着装整齐大方,值班时保持办公室内肃静,严禁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吵闹等。
(四)各部门值班人员遇到临时事件,应热情妥善安排,确保消息传达及时,禁止无故延误滞留当日工作。
(五)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六)每日值班人员离岗时,应确保办公室清洁、整齐。
(七)若违反以上规定,则依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 土木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相关奖励
每学期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和优秀副部长,依据如下:
(一)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完成本部职能情况及办事效率与成果。
(三)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以及主席团对各部工作给予的评价。
(四)各部门与其他部门、主席团的支持配合。
(五) 各部门成员对广大同学的感召力及自身形象。
(六) 各部门及成员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的多少。
(七) 各部成员的考勤情况。
第十五条 相关惩罚
(一) 凡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内部警告:
1、 未准假迟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
2、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未完成重大任务者另行处理)。
3、开会不认真者。
4、有损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5、大型活动不配合者。
(二) 凡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内部记过并做书面检查:
1、未准假迟到五次以上(包括五次)。
2、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
3、两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未完成重大任务者另行处理)。
4、处事不公平,不如实者。
5、不及时处理严重现象者。
(三) 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开除:
1、工作有重大失误者。
2、三次未准假迟到者。
3、三次未准假不到者。
4、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5、言行严重败坏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6、若部长与副部长不能协调配合,经主席团协调无效,视情况
开除。
7、编造理由逃避工作,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两次以上(含两次)
开除。
8、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一学期考试成绩拿黄牌者或被校方、院方处分者,劝其退出分团委学生会。
注:上述条例适用于所有分团委学生会干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该制度由院分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08年11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