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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创先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使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培养工作做到规范、公正、民主、透明,现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培养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全面考察,以成绩为主。新生从第二学期开始按成绩和平时表现推荐,被推选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前10名的学生;二年级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前15的学生。二年级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前20的学生。三年级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前25的学生。三年级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前30的学生。第七、第八学期不再进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学生各支部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必须要注明被推荐对象的专业、班级、学分绩、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
    二、同等条件下,英语四六级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者、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以及在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作为重点推荐和培养对象考虑。
    三、新生从第二学期开始,以前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在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班级每班分配6个名额,后五名的班级每班分配3个名额,其余各各班级分配4个名额。
    四、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在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中推荐和培养。